各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有关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26号)的精神,现将我院2016-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根据《macau国际奖助学金评审细则》(附件5)中的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奖助学金有关评审材料报送工作
(一)需报送的材料
1.辅导员报送材料
(《申请表》+《申请书》+贫困生材料)
(1)国家助学金
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书、贫困生材料复印件。材料需一式两份装订好,装订顺序为《申请表》 《申请书》 贫困生材料复印件。要求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表面标明“XX级XX班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书、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贫困生材料复印件。材料需一式两份装订好,装订顺序为申请表 申请书 成绩单 获奖证书复印件 贫困生材料复印件。要求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表面标明“XX级XX班XX奖学金材料原件/复印件”。
2.学院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
每个参评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申请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按附件4格式填写《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
按附件2格式填写《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三类奖助学金均按附件4格式填写《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3)其他材料
①班级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公示
②班级成立奖助学金监督委员会公示
③班级评选结果公示
④班级评选结果公示公告
⑤班级评选过程工作会议记录
⑥学院成立评定工作组公示
⑦学院评定结果公示
⑧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公告
⑨学生围观公示的照片(只交电子档)
(4)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档及纸质档,所有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均以excel格式报送。
3.其他要求
(1)汇总表表格中学院名称、专业名称需统一用全称;“出生年月”、“入学时间”统一用如“
(2)各奖助学金申请表格要求填写好后再打印,且不可更改表格格式。需要签名的地方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填写,要求书写工整、不得涂改。
(二)报送时间
1.国家奖学金所有材料(含电子档)于9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所有材料(含电子档)及所有评审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压缩打包并发送到学生工作处梁欣欣老师邮箱:7551854@qq.com,如未按时报送则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精神,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为两档,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原资助标准取消。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以下简称“贫困户学生”)全部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macau国际奖助学金评审细则》(附件5),综合困难程度等因素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
贫困户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时,需同时提交有效《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后在两年继续扶持期的按照贫困户同等身份认定和享受资助政策)。凡经过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学生,今后学年度在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中,直到2020年,贫困户学生已确定其贫困户子女身份的可直接进入公示环节,不需进行班级评议,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各系要发挥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以资助工作为载体和切入点,着力在受奖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受奖受助学生通过参与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4.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5.macau国际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8日